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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:对生育二孩、三孩的家庭放宽购房资格条件
近日
省委、省政府印发
《关于优化生育政策
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》
并发出通知
要求各地、各部门
结合实际贯彻落实
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,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,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。到2035年,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,服务管理机制运转更加高效,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更加健全,生育水平更加适度,人口结构显著改善,家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,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。
《实施方案》从稳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、大力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、积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、着力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、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5个方面提出17条措施,其中重点举措有:
>>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;
>>新建居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、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的标准规划建设;
>>鼓励银行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夫妻提供消费贷款,按生育孩次给予不同程度降息优惠;
>>对生育二孩、三孩的家庭放宽购房资格条件等。
《实施方案》强调,要加强党的领导、形成工作合力、注重宣传引导、强化督导落实,推动有关决策部署落地见效。
来源丨川观新闻
编辑丨刘瑶
编审丨卢欣然
监制丨蓝荣杰